【未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無沸切,音味。《說文》未,味也。六月,百果滋味已具,五行木老於未,象木重枝葉之形。《爾雅·釋天》太歲在未曰協洽。《禮·月令註》季夏者,斗建未之辰也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昧薆於未。《釋名》未,昧也。日中則昃,向幽昧也。又《玉篇》未猶不也,未有不,卽有也。又未央,複姓。見《李淳風·乙巳占》。
【绝物】事交往。《孟子·离娄上》:“既不能令,又不受命,是絶物也。”赵岐注:“言诸侯既不能令告邻国,使之进退,又不能事大国往受教命,是所以自絶於物。物,事也;大国不与之通朝聘之事也。”明陈汝元《金莲记·媒合》:“推阻既嫌絶物,应承实是羞人。”2.绝无仅有之物。《老残游记》第十五回:“我想阁下齐东村一案,只有请补翁写封信给宫保,须派白子寿来,方得昭雪;那箇絶物也不敢过于倔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