讪谤祖宗之魔孽释义


【讪谤】。《关尹子·九药》:“不可以轻忽道己,不可以訕谤德己。”唐白居易《与元九书》:“不相与者,号为沽名,号为詆訐,号为訕谤。”清谭嗣同《仁学》一:“虽或他有所摭,意欲詰诉,而终不敌忠孝之名为名教之所出,反更益其罪:曰怨望,曰觖望,曰怏怏,曰腹诽,曰訕谤,曰亡等,曰大逆不道。”

【祖宗】1.特指帝王的祖先。语本《礼记·祭法》:“[殷人]祖契而宗汤,[周人]祖文王而宗武王。”《汉书·张汤传》:“国家承祖宗之业,制诸侯之重,新失大将军,宜宣章盛德以示天下,显明功臣以填藩国。”唐韩愈《禘祫议》:“陛下追孝祖宗,肃敬祀事。”元费唐臣《贬黄州》第一折:“祖宗之法,朕不敢违。”《西湖佳话·三台梦迹》:“自祖宗以来,每每亲征,不独上也。”蔡东藩《清史通俗演义》第二一回:“朕正思北去,一謁祖宗十二陵寝。”2.泛指祖先。元关汉卿《窦娥冤》第四折:“我竇家三辈无犯法之男,五世无再婚之女;到今日被你辱没祖宗世
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
【魔】《唐韻》莫波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眉波切,音摩。《說文》鬼也。《楞嚴經》降服諸魔。又天魔舞。《王建宮詞》子大夫魔舞袖長。 《正字通》譯經論曰:魔,古从石作磨,省也。梁武帝攺从鬼。

【孽】《正字通》俗孼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