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灯事业难忘处释义


【青灯】1.亦作“青鐙”。光线青荧的油灯。唐韦应物《寺居独夜寄崔主簿》诗:“坐使青灯晓,还伤夏衣薄。”宋陆游《秋夜读书每以二鼓尽为节》诗:“白髮无情侵老境,青灯有味似儿时。”清龚自珍《与吴虹生书》十一:“背老亲而独游,理兔园故业,青鐙顾影,悴可知己。”2.借指孤寂、清苦的生活。《天雨花》第二回:“不念我,少年春,空房独守;不念我,红颜女,一世青灯。”《冷眼观》第一回:“张令半世青灯,一行作吏,到任后吏治过於勤劳,偶染痰疾,刻已稍愈。”

【事业】1.事情的成就;功业。《易·坤》:“美在其中,而畅於四支,发於事业,美之至也。”孔颖达疏:“所营谓之事,事成谓之业。”《北史·拓跋澄传》:“若非任城,朕事业不得就也。”元秦简夫《赵礼让肥》第四折:“男儿立事业,何用好容颜?铜刀安社稷,匹马定江山。”清刘大櫆《郭昆甫时文序》:“大行则发之於事业,穷居则不得已而见之於文章。”梁斌《播火记》第一卷二:“我还要拿工人的锤头……象男子汉大丈夫在世界上做一番事业。”2.政事;事务。《荀子·君道》:“故明主有私人以金石珠玉,无私人以官职事业。”明刘若愚《酌中志·大内规制

【处】《唐韻》昌與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敞呂切,音杵。《玉篇》居也。《詩·王風》莫或遑處。又止也。《詩·召南》其後也處。 《廣韻》留也,息也,定也。又居室也。《詩·大雅》于時處處。又歸也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民有寢廟,獸有茂草,各有攸處。又分別也。《晉書·杜預傳》處分旣定,乃啓請伐吳之期。又制也。《晉書·食貨志》人閒巧僞滋多,雖處以嚴,而不能禁也。又姓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《處子》九篇。《師古註》《史記》云:趙有處子。《廣韻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北海太守處興。又州名。《一統志》晉屬永嘉郡,隋置處州。又《廣韻》讀去聲,昌據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