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待芳岁更释义


【不待】1.用不着;不用。《尹文子·大道上》:“善人之与不善人,名分日离,不待审察而得也。”《后汉书·逸民传·周党》:“臣闻尧不须许由、巢父,而建号天下;周不待伯夷、叔齐,而王道以成。”唐韩愈《处士卢君墓志铭》:“处士少而孤,母夫人怜之,读书学文,皆不待强教,卒以自成。”《老残游记》第十四回:“那死人,更不待説,漂的满河都是。”毛泽东《<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>的按语三八》:“现在我国不仅有许多到了学习年龄的儿童没有学校可进,而且还有一大批超过学龄的少年和青年也没有学校可进,成年人更不待说了。”2.不想;不愿意。

【芳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敷方切,音妨。《說文》香草也。《屈原·離騷》雜杜蘅與芳芷。《註》杜蘅、芳芷,皆香草名。又《玉篇》芬芳,香氣貌。《司馬相如·美人賦》芳香芬烈。又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註》芳,德之臭也。《晉書·元帝紀》文景垂仁,傳芳于南頓。又《韻會》州名。地多芳草,置在常芳縣。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。 《韻學集成》作芳。芳字从屮作屮下方。漢典考證:〔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註》芳,德之貌也。〕 謹照原文貌改臭。 考證:〔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

【岁】〔古文〕亗《唐韻》相銳切《集韻》須銳切,音帨。《釋名》歲,越也,越故限也。《白虎通》歲者,遂也。《易·繫辭》寒暑相推而歲成。《書·洪範》五紀,一曰歲。《傳》所以紀四時。《又》王省惟歲。《傳》王所省職,兼總羣吏,如歲兼四時。又星名。《爾雅·釋天》唐虞曰載,夏曰歲,商曰祀,周曰年。《郭註》歲,取歲星行一次也。《疏》按《律歷志》分二十八宿爲十二次,歲星十二歲而周天,是年行一次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馮相氏掌十有二歲。《又》保章氏以十有二歲之相,觀天下之妖祥。《疏》此太歲在地,與天上歲星相應而行。歲星右行於天,一歲移一

【更】《玉篇》今作更。《集韻》隷作更。○按更字,諸韻書作字重文。《正字通》云俗字,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