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索
Toggle navigation
首页
诗歌
诗经
楚辞
乐府
古风
唐诗
宋词
宋诗
元曲
作者
古籍
近/反义词
造句
学校
首页
>
古籍
> 卷二?练胆气第二·第十四.分军饷-练兵实纪
卷二?练胆气第二·第十四.分军饷
军士月粮赏赐出,先将数报知,即时委官。并请主将委官,监錾包封。包刊印板一方,上书某月粮额该若干。每人以一分为耗,委官某人錾银二日内完足。请主将下教场,或在衙门,通候军士集到,唱名给与。先取一封秤兑。如一封不足,则所包诸封,尽行算数倍偿治罪。军士已散到手,若复情愿送人者,日后告状亦不许扯引在内。如未散到手,而本管官私克,并不禀錾包封而径散者,通坐以边海钱粮论,径听告理。
上一章
回目录
下一章
可能你会感兴趣
唐·佚名
王国维
(清)顾炎武
曹操
唐·智升
清·王礼
(南朝梁)沈约
(宋)魏庆之
明·冯可宾
(元)脫脫
清·王弈清
清·芝屿樵客
(魏)杨衒之
清·舒梦兰
清·马泰清
明·周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