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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 论剧戏第三十-曲律
论剧戏第三十
剧之与戏,南北故自异体。北剧仅一人唱,南戏则各唱。一人唱则意可舒展,而有才者得尽其春容之致;各人唱则格有所拘,律有所限,即有才者,不能恣肆于三尺之外也。于是:贵剪裁、贵锻炼--以全帙为大间架,以每折为折落,以曲白为粉垩、为丹艧;勿落套;勿不经;勿太蔓,蔓则局懈,而优人多删削;勿太促,促则气迫,而节奏不畅达;毋令一人无着落;毋令一折不照应。传中紧要处,须重着精神,极力发挥使透。如《浣纱》遣了越王尝胆及夫人采葛事,红拂私奔,如姬窃符,皆本传大头脑,如何草草放过!若无紧要处,只管敷演,又多惹人厌憎:皆不审轻重之故也。又用宫调,须称事之悲欢苦乐,如游赏则用仙吕、双调等类;哀怨则用商调、越调等类,以调合情,容易感动得人。其词格俱妙,大雅与当行参间,可演可传,上之上也。词藻工,句意妙,如不谐里耳,为案头之书,已落第二义;既非雅调,又非本色,掇拾陈言,凑插俚语,为学究、为张打油,勿作可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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