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索
Toggle navigation
首页
诗歌
诗经
楚辞
乐府
古风
唐诗
宋词
宋诗
元曲
作者
古籍
近/反义词
造句
学校
首页
>
古籍
> 承议持平-棠阴比事
承议持平
郑公此事似若易及,然非秉心之公不能
绍兴间,郑承议为萧山丞,有朱统制在县牧马,侵西兴盐场草。盐司申请于朝降榜,许人格捕其卒,打草如故。为盐停尸杀伤四人。统制谋曰:若不得西兴草,则马不可牧矣。乃醵金,嘱案吏作斗杀停户八人,皆抵死。案成,知县签讫,次及承议。曰:黄榜许人格捕,今若作斗杀,是本县先自拒榜状,不得书我名。衔吏皇恐谢罪,易作拒捕。结断,停户八人止得杖。放归日,拜天曰:愿郑公子孙益昌。后公二子,预荐登第云。
上一章
回目录
下一章
可能你会感兴趣
(楚)伍子胥
清·万密斋
明·夏树芳
许地山
五代·王仁裕
元·李志常
唐·杜祐
宋·陆游
清·黄凯钧
柳宗元
明·乐天大笑生
牛僧孺
晋·陈延之
清·王泰林
清·青华老人
明·黎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