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索
Toggle navigation
首页
诗歌
诗经
楚辞
乐府
古风
唐诗
宋词
宋诗
元曲
作者
古籍
近/反义词
造句
学校
首页
>
古籍
> 卷 三·论十恶大败-三命通会
卷 三·论十恶大败
十恶者,譬律法中人,犯十恶重罪,在所不赦,大败者,譬兵法中与敌交战,大败无一生还,喻极凶也。六甲旬中十个日值禄人空亡,如甲辰、乙巳,甲以寅为禄,乙以卯为禄,甲辰旬以寅卯为空亡。壬申者,壬以亥为禄,甲子旬以亥为空亡。余如丙申、丁亥、庚辰、戊戌、癸亥、辛巳、乙丑等日皆仿此。命中犯者,当以日上见之为是,其余不论。况犯者未必皆凶,若内有吉神相扶,贵气相辅,当为吉论。
《元白经》曰:“十恶都来十个辰,逐年有煞用区分。”如庚戌年见甲辰日,辛亥年见乙巳日,壬寅年见丙申日,癸巳年见丁亥日,甲辰年见戊戌日,乙未年见乙丑日,甲戌年见庚辰日,乙亥年见辛巳日,丙寅年见壬申日,丁巳年见癸亥日,盖以年支干冲日支干,无禄为忌,余悉无妨。
上一章
回目录
下一章
可能你会感兴趣
清·多隆阿
唐·徐坚
清·唐宗海
清·芬余氏
明·赵献可
清·沈祥龙
清·吴廷燮
王羲之
(明)吴敬所
(东汉)赵晔
清·凌德
晋·卫铄
(明)敖英
(清)陳芳生
刘宋·求那跋陀罗
元·胡炳文